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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台湾地区本科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的要求,2019年我校继续招收台湾地区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报名条件

       参加2019年台湾地区“学测”考试的台湾地区(含在大陆办学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就读)应届高中毕业生,考试科目符合我校报考专业要求,且各科成绩均达顶标级,其中申请我校理工经管及医科类专业考试科目需包含语文、数学、英文、自然四门考试科目,文科类专业考试科目需包含语文、数学、英文、社会或自然四门考试科目。

二、招生名额和专业选择

       申请者可以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三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 招生专业目录详见《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招收台湾地区本科生专业一览表》。

       最终录取人数将视申请者人数和水平确定。

三、申请和录取

       1.考生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报名,在注册时选择“台湾本科生”类别报名3月1日开始,3月18日截止。请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签字盖章确认后扫描上传,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以邮政快递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书面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

       请确保报名材料打印质量,其中申请表要求黑白打印,保证二维码清晰可辨。申请材料请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封底。初中及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申请材料含:

       (1) 上海交通大学台湾地区学生申请表;

       (2) 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影印本(请注意证件的有效期)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3) 台湾地区2019年度“学测”成绩单影印本(必须加盖中学公章或经大学考试中心确认);

       (4) 推荐信;

       (5) 获奖证书或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影印本。

       2.初审

       我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获面试资格。初审结果暂定于3月29日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并于4月4日下午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请见我校招生网公告。

       3.面试

       面试初定于4月17日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进行,详见准考证。

       4.录取

       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及面试情况,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预录取的台湾免试生名单须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其“学测”成绩进行确认后,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于2019年7月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5.考生请牢记“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和密码,可通过该系统及时查询本人申请材料接收状态、审核结果、面试资格获取、面试准考证、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并按时回复是否接受录取,以免影响录取。

四、入学及在校管理

       1.被上海交通大学免试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9月上旬)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参考《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新生入学手册》。

       2.被我校录取后,如果学生在入学前面临兵役问题,可以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限最长为一年。相关手续在开学报到两周内办理好即可。若学生本人不能亲自来上海交通大学办理手续,可以委托家长代办,但家长要提供学生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影印本。

       如果学生在大二以后面临兵役问题,可以参照《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

       3.台湾地区本科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学校将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五、学费和其他费用

       台湾地区本科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学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住在一起,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与内地学生相同,全校所有学生宿舍均已配装冷暖两用空调。

六、奖助学金制度

       台湾地区本科生在读期间可申请上海交通大学各类奖学金。 

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专业录取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医学院各专业体检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机制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九、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上海交通大学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200240)

       主页:http://www.sjtu.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楼B楼333室(200240)

       热线电话:86-21-34200000

       传真:86-21-34207255

       招生网: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十、本章程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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